103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正取生報到注意事項 :::

2013-12-04

台端 參加本校 103學年度碩博士班甄試入學招生 考試,經評定成績合格,錄取為 認知神經科學研究所碩士班 不分組(一般生) 一年級研究生,須於102年12月20日前 備妥下列證件掛號郵寄至本所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以放棄入學資格論。如欲放棄入學者,請填交附檔【放棄入學切結書】,以便辦理備取生報到事宜。

一、新生報到表。(詳下文說明)

二、學歷(力)證件:

1.繳驗「學位證書」正本,驗畢歸還,同時繳交該學位證書影本(需加蓋原畢業學校關防或註冊組戳章,並加 註 「核與正本相符」之字樣)。尚未取得證書者,應填具切結書(請洽報到系所),並於切結期限內補繳,逾期仍未繳交者,即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
2.以同等學力錄取者,應繳交相關「學力證件」正本。
3.持國外學歷錄取者,另需繳交下列證件:
A.國外學歷證件影本一份(需加蓋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戳記)。
B.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影本一份(須加蓋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戳記)。
C.持非英語系國家之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證明者,另需繳交中譯本或英譯本之歷年成績單(需加蓋我國駐外單驗證戳記或送我國地方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辦理公證)。
D.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正本(應涵蓋國外學歷修業起迄時間,申請人係外國人或僑民者免附)。

4.臺灣地區人民或經許可在台灣地區定居之大陸地區人民(含經許可在台灣地區團聚、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之大陸地區人民)持教育部認可之大陸地區學歷報考者,請依教育部「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辦理,並檢具相關文件報到。如持國外學歷報到,請依前列3.辦理。

5.新生姓名應以身分證件所載者為準,學歷證件姓名與身分證不符者,請向原核發證件單位申請更正。錄取後更名者,請自註冊組網頁下載「更改個人身份資料申請表」,填妥後連同戶籍謄本一併繳至系所。

6.新生報到表應至本校網路報名系統,進行「確認報到資料」後,可列印新生報到表。相關網址及登錄方式說明如下:

(1)網址:https://stuexam.ncu.edu.tw/ExamRegister/→點選「103學年度碩博士班甄試入學招生」→登入(帳號為身分證字號;密碼為網路報名時,您設定之密碼)→點選「錄取報到」功能,進行確認報到資料。

(2)確認報到資料:
A.所有欄位皆應全部確認(或修改),並應於系統中上傳近三個月之照片電子檔(格式詳注意事項),方可儲存。
B.登錄完成後,應以A4大小之白紙列印出報到表,而於核對無誤並貼妥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後,在簽名欄中親自簽名,再將此報到表繳至系所。

(3)登錄時間:102年12月10日起可進入系統登錄。

(4)注意事項:
A.照片檔案長度比約為4:3,且寬度大於200像素之JPG檔案,容量並應小於2MB。
B.未完成登錄或未上傳照片檔者視為未報到,故請確實進行登錄並上傳照片。
C.如無電腦相關配備者,可至本校註冊組(行政大樓三樓)進行登錄、照片掃瞄或上傳及報到表列印等作業。
D.如有任何登錄問題請洽本校招生組:(03)4227151轉57144或57143。
E.報到相關問題,請電03-4227151#9請總機轉各系所辦公室。

凡未按規定繳交學歷(力)證件或不按期註冊入學,亦未申請核准保留入學資格者,概以放棄入學資格論。錄取名單已在本校公布榜示,註冊入學通知及學號請在8月初至本校教務處網頁新生專區中查詢。

※ 申請提前入學注意事項
(一)得申請提前入學之系所如下:(依簡章登載)

碩士班:法國語文學系、數學系、物理學系、物理學系生物物理碩士班、化學學系、光電科學與工程學系、光電科學與工程學系照明與顯示科技碩士班、生命科學系、認知神經科學研究所、系統生物與生物資訊研究所、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土木工程學系、機械工程學系、機械工程學系光機電工程碩士班、能源工程研究所、環境工程研究所、營建管理研究所、材料科學與工程研究所、生物醫學工程研究所、財務金融學系、產業經濟研究所、工業管理研究所、電機工程學系、通訊工程學系、網路學習科技研究所、大氣科學學系大氣物理碩士班、地球科學學系地球物理碩士班、太空科學研究所、應用地質研究所、水文與海洋科學研究所、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客家社會文化碩士班、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客家政治經濟碩士班、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客家語文碩士班、法律與政府研究所、遙測科技碩士學位學程。

博士班:生命科學系、系統生物與生物資訊研究所、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土木工程學系、機械工程學系、機械工程學系光機電工程博士班、能源工程研究所、材料科學與工程研究所、生物醫學工程研究所、企業管理學系、電機工程學系、網路學習科技研究所、太空科學研究所、水文與海洋科學研究所。

(二)申請提前入學起迄時間:完成報到日至103年2月5日。(請先完成報到後再提出申請)

(三)學生須於103年2月7日前取得學位證書或符合同等學歷入學資格者,始得申請提前入學。

(四)學生最遲應於103年2月17日前繳交相關學歷(力)證件。

(五)經註冊組審核入學資格不符合或逾期繳交學歷(力)證件者,取消其提前入學資格。(甄試錄取生如於103年9月註冊日前符合入學資格者,仍可於103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入學)。

(六)經核准提前於102學年度第2學期註冊入學之甄試錄取生,其學雜、學分費收費標準及畢業條件,比照102學年度入學學生辦理。(以後學年度之收費標準,悉依各學年度之公告標準收費)。

(七)提前入學申請表單,請至新生報到系統或教務處網站下載,網址: http://pdc.adm.ncu.edu.tw/請點選->註冊組->表格下載->學籍相關表格->1-19提前入學申請表格。

(八)其它未盡事宜,悉依當年度招生簡章規定辦理。

※若有他校或本校非同系所畢業之新生,欲證明抵免之學分為畢業學分外及研究所課程者,請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網頁→表格下載→修讀研究所學分證明,下載表格後填寫,並至原就讀學校簽章,俾憑入學時辦理學分抵免時使用。

※本校提供特殊教育支持計畫,若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或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者,入學後如需學校提供服務,請逕洽學務處諮商中心資源教室。電話:03-4227151轉57266或57267。

國立中央大學 認知神經科學研究所碩士班 啟
10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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